(上接一版)申请建设院士工作站被正式批准后,可给予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分3年按50%、30%、20%的比例拨付至建站单位。如进站院士多于1位,每增加1位进站院士追加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分3年拨付。
院士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3年为一个运行周期。省科技厅每年对运行期满的院士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院士工作站,统筹中原院士基金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经费奖补;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撤销,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建站申请。
中原学者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站中原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未退休中原学者在全省进站数量不超过2个,已退休中原学者在全省进站数量不超过3个(已经建设的工作站可继续运行),每年进站数量不超过1个。中原学者及其团队每年进站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仅可建设1家工作站,医疗卫生机构、园区、市属科研院所可以建设多家不同研究方向的工作站,高校和省属科研院所原则上不建设工作站。每家工作站可进站1位或多位中原学者。
与院士工作站一样,中原学者工作站同样实行动态管理,3年为一个运行周期。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工作站,统筹中原院士基金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经费奖补;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该中原学者下一年度不得申请建设工作站,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建站申请。绩效评估合格及以上且中原学者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可继续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