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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明确 坚决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

本报讯(记者 曹婷)记者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年底前,科学制定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结合实际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推动培训收费水平明显降低,坚决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

《通知》提出,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全面加强培训收费监管,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其家庭负担,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根据《通知》,从今年9月开始,各地发展改革(价格)、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要全面摸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等情况,在成本调查结果基础上,统筹考虑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以及当前培训机构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以实现降费减负为目标,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今年12月底前,各地要按程序制定出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根据相关部署,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和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实地调研、工作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区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全省通报并督促整改。全省各地有关部门将依据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收费监管政策、违规收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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