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PDF版阅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及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8号)

根据国家、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形势,现就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及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7日起,将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万达社区中原万达小区东院划定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二、对高新区、二七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高新区:石佛街道育林社区五龙新城香榭园小区实行封控区管理;化肥东路(在建) 以东,嵩山北路(在建)以西,曙光路(规划)以南,东风西路(在建)以北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电厂路以东,铁路西干道 以西,电厂南路(在建)以南,环保路(规划)以北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二七区:将建设路以南、航海路以北、嵩山路以东、京广铁路以西区域(不含郑大一附院、郑大三附院、郑大五附院、郑州市骨科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武警医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医院以及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防范区调整为管控区。

三、加强闭环管理区域内群众生活和医疗保障。闭环管理期间,特种车辆、医疗救治、民生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可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出入闭环管理区域。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就医服务、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员、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四、即日起暂停进出郑州市的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定制客运等道路客运服务, 暂停城际网约车经营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2025-09-29,12054| 2025-09-28,12050| 2025-09-27,12046| 2025-09-26,12038| 2025-09-25,12026| 2025-09-24,12018| 2025-09-23,12010| 2025-09-22,12002| 2025-09-21,11998| 2025-09-20,11994| 2025-09-19,11986| 2025-09-18,11970| 2025-09-17,11962| 2025-09-16,11954| 2025-09-15,11946| 2025-09-14,11942| 2025-09-13,11938| 2025-09-12,11930| 2025-09-11,11918| 2025-09-10,11910| 2025-09-09,11902| 2025-09-08,11894| 2025-09-07,11890| 2025-09-06,11886| 2025-09-05,11875| 2025-09-04,11860| 2025-09-03,11852| 2025-09-02,11844| 2025-09-01,11828| 2025-08-31,11824|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