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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第21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

情况

1D410100000000202201180001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华润悦府工地,每天24小时施工,噪音扰民严重。二七区噪音 2022年1月19日,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该工地施工现场正在进行基坑开挖及土石方清运,存在夜间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一是对该工地施工方河南省德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施工行为,对相关施工车辆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是继续加强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巡查力度,发现违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办结无2D410100000000202201180002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侯寨垃圾处理场,1月17日夜间一点左右臭味难闻。举报人觉得垃圾处理场的臭味是工作人员人为可控的。举报人要求督导组加大巡查力度,让臭味彻底消除,同时彻查控制臭味的相关责任人。市城管局大气 2022年1月20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现场生活垃圾A、C、D、E堆体已全部覆膜完毕;渗滤液调节池和B区暂存池已全部加盖;因“7·20”特大暴雨受损的垃圾渗滤液设备,经抢修后恢复生产,处理系统中除臭设施每天正常运行,由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场区除臭喷雾装置,采用植物型除臭剂按比例配制,场区固定除臭装置进行24小时喷雾除臭,移动喷洒除臭剂。处理水质和气体排放均安装了监控系统;虽然生活垃圾停止了进场,但垃圾堆体面积较大,仍然存在填埋气的挥发。在场区内调查过程中,闻到有异常气味。

今年受“7·20”特大暴雨影响,处理中心的场内道路、围墙、地下管网、绿化设施、垃圾坝等设施均遭遇不同程度损坏。渗滤液调节池、暂存池倒灌,积存渗滤液30万吨;B区渗滤液暂存池覆盖系统遭到破坏,积水60万吨。暴雨过后,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对受灾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制订侯寨垃圾场灾后重建实施专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按应急抢险项目进行抢修。

部分

属实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气味难闻”的情况,从2016年开始,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进行督察期间,多次被举报。郑州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专人成立专班,对举报情况进行立行立改,先后投资6.3亿元,采取堆体膜覆盖、调节池加盖、污水应急处理、加大消杀除臭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截止到2021年底已全部整治到位并销号。

针对气味问题,郑州市城管局组织多人次夜间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夜间气味受气象条件的限制,比白天味大。针对夜间气味问题,要求垃圾场加强除臭频次和强度。

下一步,将积极地与周边居民沟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强综合处理中心工作的宣传,让居民谅解。

办结无3D410100000000202201180003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侯寨垃圾处理场,1月17日凌晨2点多臭味难闻。对公示结果上的“气味微小”的调查结果不满意。举报人不希望城管局去查,要求督察组或者环保部门去调查。市城管局大气 部分

属实

办结无4D410100000000202201180004郑州市二七区侯寨垃圾处理场,气味难闻。市城管局大气 部分

属实

办结无5D410100000000202201180008郑州市二七区侯寨垃圾处理场,目前为止还是有人往里运垃圾,晚上气味特别臭。市城管局大气 部分

属实

办结无6D410100000000202201180010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南四环,侯寨垃圾处理场夜间气味难闻。市城管局大气 部分

属实

办结无7D410100000000202201180005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李坡村 ,土地流转,挖湖造景,建祠堂。新区大道与郑开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违章建筑,无手续,噪音扰民,扬尘污染。新密市 噪音

大气

2022年1月19日,新密市政府组成联合督导组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超化镇李坡村土地流转”问题

经调查,新密市李坡村村民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0日与郑州信伊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李坡村1—9组585户农户的1416.72亩耕地流转给郑州信伊达实业有限公司,出租期限10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用于种植林木。目前,约三分之一种植树木,其余闲置。

2.关于“超化镇李坡村挖湖造景”问题

“挖湖造景”实为新密市污水处理和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的子项目,即新密市超化镇李坡村张家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位于新密市超化镇李坡村六组(张家沟段)、七组(油坊沟段)、九组(东沟段),于2020年6月12日经新密市发改委立项批复,2020年9月30日,经新密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实施。受2021年“7·20”特大暴雨影响,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灾后重建,预计2022年6月底完工。

3.关于“超化镇李坡村建祠堂”问题

该祠堂是李坡村村民于2002年经该村村委会同意修建的老祠堂。受2021年“7·20”特大暴雨影响,该村老祠堂受损严重。暴雨过后,该村村民对此祠堂进行了修缮。

4.关于“新区大道与郑开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违章建筑,无手续,噪音扰民,扬尘污染”问题

由于新密市超化镇李坡村属于煤矿沉陷区,群众住房塌陷严重,同时,受2021年“7·20”特大暴雨影响,新密市李坡村群众住房受损严重。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安置该村村民,新密市超化镇在新区大道与郑开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建设李坡村集中安置房。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现象。

部分

属实

1.新密市超化镇责令李坡村村民委员会认真落实流转土地使用,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流转土地按照协议合理有序使用。新密市城管局和自然资源规划局将严格落实流转土地执法监管责任,确保流转土地依法依规使用。

2.新密市城管局和自然规划局将加强对超化镇李坡村张家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和安置房建设的执法监管,相关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

3.新密市超化镇政府加快完善李坡村集中安置房建设的有关手续,责令施工方对黄土裸露部分进行土工布覆盖,落实施工工地“八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措施。同时,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违法施工和环境污染行为。

办结无8D410100000000202201180006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陵后村,前期反映过的露天保温板厂、消防器材厂和灯箱厂以及一个家具厂露天喷漆等问题至今没有处理。现在都停产了,但是没有彻底取缔。新郑市其他污染 2022年1月2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1.新郑市郭店镇陵后村东头路北厂院实际占用人为刘宪周,院内有3个厂房,分别是1个厂房为消防器材存储仓库、1个厂房为家具加工点、1个厂房为贴面板加工点。现场核查时,家具加工点厂房及贴面板加工点厂房存放有部分木质板材,没有生产设备,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2.新郑市郭店镇陵后村北部厂院(即群众反映的灯箱厂)实际占用人为刘宪周。院内原有1家标牌加工点。现场核查时,该厂房内没有生产设备,仅有部分成品存放,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3.新郑市郭店镇陵后村北,郑新快速路西侧厂院为刘现民建设的仓库。现场核查时,仓库内存放有部分木质板材,没有生产设备,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4.新郑市郭店镇陵后村西部保温板加工厂占用郭店镇陵后村第三村民组土地,占用人为:刘国红、刘现军。现场核查时,没有发现生产原料和生产设备,现场有部分产品堆放,未发现噪音大、气味难闻现象。

部分

属实

1.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27日对家具加工点和贴面板加工点下达限期取缔通知单,责令其自行拆除。截至目前,2家加工点已取缔完毕。

2.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月2日对标牌加工点下达限期取缔通知单,责令其自行拆除。截至2022年1月3日,已拆除了生产设备。

3.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已督促刘现民将仓库内存放物品清除到位。目前,该仓库所有堆放产品已清除到位。

4.2021年12月27日,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对保温板加工厂下达限期取缔通知单,责令其自行拆除。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加工点已将生产设备清除。2022年1月8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保温板加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正在督促当事人限期清理复耕。

阶段

办结

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给予陵后村支部书记刘现民全镇通报批评。9D410100000000202201180007郑州市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河头陈村西岗6组7组,以陈建伟、陈新历、陈亮为首的几个人在村民耕地上挖土再拉到梁州大道与洪泽湖大道向西约1公里路南的沙场内,每天夜间12点开始卖沙,紧挨着居民区,噪音扰民严重。航空港区噪音 2022年1月19日,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该案件进行核实核办,经查,航空港实验区河头陈村北侧洪泽湖大道以北处存在挖沙取土的情况,现场停放两台钩机。该处系河头陈村村民陈建伟于2021年12月未经批准在此擅自挖沙取土毁坏土地面积共计3059.45平方米,其中,林地863.03平方米,耕地1956.92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9.5平方米(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部为基本农田),未发现陈新历、陈亮挖沙取土线索。

在航空港实验区河头陈村梁州大道与洪泽湖大道交叉口往西1.3公里路南,临时安置区北侧,有一处用围挡设置的院子。院内未发现有沙料以及外来沙土运至此处。经了解,此院为陈建伟所搭设,曾经在此处有过售卖沙的行为。

部分

属实

针对陈建伟涉嫌非法挖沙取土毁坏土地的行为,航空港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2022年1月13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罚款305680.83元。

针对陈建伟涉嫌刑事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针对挖沙现场停放的钩机,已由航空港实验区龙港办事处进行扣押,目前为处理立案取证调查阶段,待结束后进行复耕。

阶段

办结

无10D410100000000202201180009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北四环与祥云东路交叉口西南角,郑州智慧农产品配送中心市场非法占用市场以西的水灌田地,废水乱排,影响周边田地。惠济区水 2022年1月19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该市场内经营秩序良好,基础设施完备,有地下排水管网设施并连接大河路市政管网。现场未发现废水乱排影响周边田地的现象。

市场西侧地块为基本农田,存在少量水果摊贩摆摊、私搭伸缩简易棚和停放运输车辆现象。

部分

属实

针对市场西侧地块存在少量水果摊贩摆摊、私搭伸缩简易棚和停放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现场对郑州元溯实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恢复其原状。目前,该市场西侧违规的水果摊位和停放的运输车辆已完成清理,私搭简易棚也拆除完毕。

惠济区相关部门要求郑州元溯实业有限公司加强对市场日常管理。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办结无

(下转十四版)

2025-09-23,12010| 2025-09-22,12002| 2025-09-21,11998| 2025-09-20,11994| 2025-09-19,11986| 2025-09-18,11970| 2025-09-17,11962| 2025-09-16,11954| 2025-09-15,11946| 2025-09-14,11942| 2025-09-13,11938| 2025-09-12,11930| 2025-09-11,11918| 2025-09-10,11910| 2025-09-09,11902| 2025-09-08,11894| 2025-09-07,11890| 2025-09-06,11886| 2025-09-05,11875| 2025-09-04,11860| 2025-09-03,11852| 2025-09-02,11844| 2025-09-01,11828| 2025-08-31,11824| 2025-08-30,11820| 2025-08-29,11812| 2025-08-28,11796| 2025-08-27,11788| 2025-08-26,11780| 2025-08-25,1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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