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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亿元汽车消费券开始发放 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均享补贴

本报讯(记者 曹婷)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促消费、稳增长,郑州联合各开发区、区县(市),加强联动共同发力,联合发放两亿元汽车消费券。6月1日零时以后到各开发区、区县(市)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开票并在郑州市上牌,完成后按照售车企业所在开发区、区县(市)官方通知时间,到“郑好办”进行资格校验,校验通过即可领券。

活动时间从6月1日至8月31日。消费者购车发票(郑州市税务发票)开票时间和上牌时间均在6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3时59分期间。

本期发放汽车消费券总金额共计两亿元,消费券由各开发区、区县(市)负责发放。活动时间内,在各区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的个人(户籍不限)和企业消费者,开具郑州市税务发票以及在郑州市注册上牌后,均有机会领取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开发区、区县(市)发放的汽车消费券。

补贴标准分燃油车和新能源车。购置燃油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可享受3000元电子消费券。购车裸车开票价15万元(含)以上至2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可享受5000元电子消费券。购车裸车开票价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可享受7000元电子消费券。购置新能源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档位设置与燃油车相同,每档比燃油车增加1000元消费券。

消费券具体发放时间和使用方式,以各开发区、区县(市)官方发布时间为准。各区公布发券时间后,可开始领券。消费券数量有限,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具体发放流程:新车购置。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个人(户籍不限)和企业消费者在各区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并开具郑州市税务发票以及在郑州市注册上牌。

资格审核。个人消费者及企业单位完成新车购置及注册上牌后,根据各区汽车消费券发放启动时间通知,可通过“郑好办”APP对汽车消费券领取资格进行线上审核。

消费券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消费者及企业单位,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相应额度的汽车消费券电子券包。

消费券使用。成功领取到汽车消费券的消费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发券单位指定的核销场景,对消费券进行核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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