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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启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

记者从郑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即日起,郑州市启动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由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织开展。

此次专项检查督导自即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5月30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实施整改;6月30日前,完成市级交叉全覆盖检查;7月10日前,完成主要问题隐患整改。

检查覆盖全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分为两类:

第一类,列入安全专项检查督导范围的企业(不包括石油库);

第二类,油气储存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包括石油库)。

此次专项检查督导,旨在持续提升重大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巩固“消地协作”监管机制,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100%覆盖,企业对标自查率达100%,市级层面交叉检查覆盖率达100%,隐患问题整改达100%。

本次专项检查督导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区县(市)复查、郑州市与鹤壁市对位交叉检查全覆盖的方式,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全部录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行闭环管理。

——企业自查,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隐患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等。

——郑州市与鹤壁市对位交叉检查,督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质量、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线上录入问题隐患并实施整改闭环管理等情况。同时,对被检查地市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

此次行动要求明确:

企业自查发现并已实施整改或正在按计划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不予处罚。对企业未明确整改计划、整改计划与实际不符、未按照整改计划时限完成整改的,严格执法处罚。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将专项检查督导作为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以专项检查督导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不断提升重大风险防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培训宣传等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县(市)要协调地方主流媒体曝光存在重大隐患或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企业,宣传正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王战龙 李庆贞 贾辉 张明蓓 赵安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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