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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我市出台十一项稳就业政策措施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发布《郑州市稳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2022年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可同时申请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合计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国家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贴息资金由市、县级财政分担,其中国家贴息政策按照中央、省政策执行,地方贴息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将符合条件的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实施郑州市青年创新创业行动,每年在郑州各类用人单位中推出20万个就业岗位。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开发5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万人左右。规范编外人员招聘使用程序,年内招聘周转教师、卫生医护人员、基层服务人员等8000人以上。持续实施“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年度计划招募150人左右。

鼓励招用高校毕业生

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其中招用30人(含)以上50人(含)以下的,按照每人2000元补贴;招用超过50人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3000元,最高补贴100万元。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并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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