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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将推出“惠民保” 系政府引导支持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建设完善省会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市医保、民政、财政、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新政,郑州将推行实施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郑州“惠民保”,计划全员覆盖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行普惠保障。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得的信息。

重特大疾病赔付给予倾斜

郑州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政府引导支持,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群众自愿参保,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简称郑州“惠民保”。据介绍,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可对重特大疾病赔付给予倾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梯次减负功能,着力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新政推广实施后,将加快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覆盖全体基本医保参保者

郑州“惠民保”遵循“政府指导,专业运作;全员覆盖,普惠保障;明确定位,相互衔接”的原则。“惠民保”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行全员覆盖,群众参保不受年龄、职业、病史等条件限制,实行普惠保障。

具体来说,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参加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市民”人群)均可自愿参加郑州“惠民保”,不设置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疾病风险、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省直及行业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郑州“惠民保”。

突出制度公益性

郑州“惠民保”突出制度的公益性,筹集的保费除用于必要的运营成本之外,其余保费全部用于投保人员的待遇保障,最大限度惠及投保群众。

郑州“惠民保”实行市级统筹管理,统一全市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经办管理、服务保障。保费标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普惠保障的原则,承办机构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参保人员保障需求和保障范围等因素,科学确定保费标准。郑州“惠民保”每年集中缴费,投保人员可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

重点“保大病、保重病”

郑州“惠民保”保障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功能互补,主要对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合理自费医疗费用和目录外特药费用进行补偿。

其中,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指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规定病种费用、(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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