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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职称可走“绿色通道” 相关实施细则发布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姬瑛蕾 通讯员 付鹏辉)破除“四唯”倾向,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绩贡献,在郑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可走“绿色通道”。近日,我市印发《郑州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对此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细则》,职称评聘可走“绿色通道”的主要有五类人才: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及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嵩山、黄河、神农种业等省实验室、省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工作在职在岗的骨干专家;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内外在专业领域取得显著学术成就和业绩,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创新创造能力或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有突出贡献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博士后在站人员和期满考核合格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具体“绿色通道”包括五项政策。

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组建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不受一年开展1次职称评审的限制,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实行特殊人才特殊申报政策。业绩显著、贡献重大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参加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的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的限制申报,评审通过后在事业单位空岗内优先聘用,无空岗符合特设岗位要求的,按照特设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突出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凑条件”“对条件”倾向,不求业绩“大而全”,突出业绩成果的高精尖和创新能力,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和社会、业内的广泛认可。

激励博士后科研创新。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受在站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初定中级职称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评审(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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