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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 (草案)》提请一审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提质发展;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构建开放灵活的人才吸引机制……9月27日,《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 (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条例(草案)》从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创新环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我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航空港区要建设创新发展高地

为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聚焦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建设一流创新平台,《条例(草案)》分别对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发区、创新孵化平台等创新平台按照功能定位作出具体规定,并在政策、资金、人才、土地、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提升创新平台的创新能力和运行效能。

《条例(草案)》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提质发展,复制推广先行先试政策,增强辐射引领带动能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应当持续开展改革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探索,优化创新发展生态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同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当按照战略定位和产业规划,汇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建设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现代物流、智能制造、跨境电商、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为全面提升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造能力,培育一流创新主体,《条例(草案)》规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科学技术人员等创新主体紧密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高等学校原始创新能力,增强科研院所创新供给能力,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体系,保障创新主体平等、便捷获取科技创新资源和公平、高效参与市场竞争。

关于创新人才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应当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机制,优化创新人才队伍结构,构建开放灵活的人才吸引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对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给予优厚待遇和荣誉激励。

《条例(草案)》提到,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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