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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项防震减灾 地方标准今起实施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战龙)记者从河南省地震局获悉,由河南省地震局组织编制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和《防震减灾科普场所布展指南》两项防震减灾地方标准将于2022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

《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标准主要对地震预警信息的术语和定义、预警等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转发、预警信息的取消与更新、预警信息的表现形式及模板图标和预警信息服务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地震预警图标、地震预警报警声和地震预警信息模板。

标准将预警等级划分为4级,由高到低依次为Ⅰ级(≥7度)、Ⅱ级(5度、6度)、Ⅲ级(3度、4度)和Ⅳ级(1度、2度),并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预警信息发布主体为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服务对象分为一般用户、专业用户和第三方转发机构三类。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预警等级、预警时间、预警目标、信息产出单位、信息发布时间、地震震级、发震时间、震中位置、震中经纬度、震源深度、震中烈度等。

当省内及周边地区发生的地震对我省产生影响且推测地震烈度达到3度及以上的,将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由省级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移动终端等平台向省级专业用户、一般用户、市级地震预警转发平台和第三方转发机构发送地震预警信息,市级地震预警信息转发平台向本辖区内专业用户、一般用户发送地震预警信息。经授权的第三方转发机构可向授权区域的专业用户、一般用户发送地震预警信息。

同步实施的《防震减灾科普场所布展指南》立足于河南省防震减灾科普场馆实际,对防震减灾科普场所展示分类、布展原则、基本要求、布展形式、布展内容等进行了规定。

标准将科普教育基地分为场馆类、地质公园和地震遗址遗迹类、培训和演练场所类、其他类四类,从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安全性四个方面规定了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场所的布展原则。规定了防震减灾科普场所布展宜以展板、展品、虚拟现实系统、体验互动系统、影院系统、设置问答、留言六种形式,并明确了具体内容。展示内容包含历史记录类、基础知识类、监测预报类、震害防御类、防灾避险类、地震公共服务六大类别,分为应涵盖知识点和补充展示知识点,应涵盖知识点每类科普场所都必须展示,补充展示知识点可根据科普场所规模、主题、特点按标准规定的内容选择性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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