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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 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 服务价格不超4300元

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新年伊始,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人社厅联合发布通知,自2月10日起,在全省启动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河南实际,新政明确:我省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300元,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费用不高于调控目标的97%(即n=97)。同时,在现行项目基础上,我省整合确定了“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统一制定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和医保支付类别;取消或调整了“牙种植体植入术”等2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单颗常规种植牙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整体调控目标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等服务费用。

通知要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地实施自2023年2月10日起执行。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在其网站和院内明显区域公示本院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严格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确保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落实到位。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牙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定价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

今后,全省各省辖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不执行种植牙集采政策、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每季度进行公开。对于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手段进行监管,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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