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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惠及参保群众、重特大疾病患者 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进一步解决后顾之忧 “郑州医惠保”首批参保已超六十万人

本报讯(记者 王红)2月19日,记者从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党建引领“郑州医惠保”惠民工程工作推进会上获悉,“郑州医惠保”首个保障年度集中缴费期将于3月20日截止,提醒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参保,避免因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影响相应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据介绍,“郑州医惠保”是省会首款由政府指导实施的城市定制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由市医疗保障局指导,河南银保监局监管,市民政、财政、卫健委等9部门共同支持,2022年12月20日正式上线。实施这一惠民工程,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解决参保群众罹患大病、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进一步扫除后顾之忧。

“郑州医惠保”突出普惠型、公益性,不设投保门槛,参保没有年龄、户籍、职业、既往病史、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只要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均可自愿参保。此外,“郑州医惠保”坚持“低费额、高保障”的原则,每人每年保费仅为89元,保障范围覆盖合理自付医疗费用、合理自费医疗费用及30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最高保障额度为每人每年200万元。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郑州医惠保”全市首批已有60万城乡居民参保。按照计划,首个保障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将于今年3月20日截止,已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期将从3月21日生效,提醒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参保,避免因错过集中参保期而不能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郑州医惠保”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制度上突出项目公益性,筹集的保费除用于必要的运营成本之外,最大限度惠及投保群众。

为了尽力扩大医疗保障范围,“郑州医惠保”不仅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可以再次报销,同时医保目录外和特定高额药品等基本医保不报销的费用也纳入了报销范围。在特药目录的选择上将救急救命的好药纳入保障范围,最大限度惠及重特大疾病患者。

政策规定,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河南省省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行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郑州新市民,均可通过“郑州医惠保”官方微信公众号线上参保,也可以通过郑好办APP、支付宝等渠道参保。保障期为1年,即2023年3月21日~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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