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纪工委监工委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好今年的工作任务,在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上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尽最大能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各级党委(组)在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上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延伸到村(居)党组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严查“隐形变异”。重点把握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假期节前节中节后,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直奔一线、直插现场的“三不两直”工作法,通过“线下”检查和“线上”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转入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农家乐,打着学习培训、招商引资、集体活动的“幌子”游山玩水,收送购物卡、电子红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办公用房变相整改、违规装修、配置高档办公用品,假借绩效考核、工会活动等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三是强化“微权”监管,解决“急难愁盼”。加强对《示范区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操作规范(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选取10个有条件的村(居),指导开展村(居)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加强“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和应用管理,持续完善惠民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建设,从源头上对民生保障资金及民生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积极构建民生领域的“防虎识别区”和“苍蝇禁飞区”;继续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和落实5年过渡期政策情况的跟踪检查,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开展,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