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郑政经开出〔2023〕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出让地块为工业标准地,项目建设需符合准入要求(具体详见挂牌文件)。拟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和相关规定执行,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此次出让地块采用无底价现场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3日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2226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7日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2226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应在2023年7月14日16时前一次性完整提交材料完毕,过期为无效申请。我局将在2023年7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7日15时;
(二)挂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金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三)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4个工作日内和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经开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结果,《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后置资格审查条件,审核通过的按照流程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和产业准入审核结果作为附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四)竞买人须全面了解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准入政策以确定是否参与竞买。
八、联系方式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八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0371-66780991
联系人:窦先生
2023年6月14日
编号土地位置 使用权
面积
(㎡)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年)
开发
程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米)
绿地率
(%)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郑政经开出
〔2023〕4号
经开第二十三大街以西、
经南三路以北、丰达路以南
21954.11 地上:工业用地(标准地)
地下空间: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6>60<80<20≥132001606322100 地上:50
地下:50
五通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