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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表决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7月26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李酌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任命:

卜发忠、李继红、刘铁良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袁小刚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志高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凤强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蔡智玉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朱正宏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福蕾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冯童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关晓海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高海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慧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沈青梅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闫顺利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吕强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群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跃辉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常若琼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王江华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俊宇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监督庭副庭长;

李欣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高攀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刘建梓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辉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志高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袁小刚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高海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铁良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关晓海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慧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闫顺利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职务;

王凤强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冯童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肖贺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候红卫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秀娥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志强、牛晓丽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侯民义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广军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谷永清、苏康健、余斌、王继峰、高振中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丁笠洲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元良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程江波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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