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商都评论 PDF版阅读

拓展青年科技人才创造空间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支持其挑大梁、当主角,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意识强、创新思维活,对其培养使用至关重要。数据显示,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者成果完成人的平均年龄低于45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参研人员中,45岁以下占比达80%以上;北斗导航等重大战略科技任务的不少项目团队平均年龄是30多岁。培养用好青年科技人才,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全链条的体制创新。应逐步扩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规模,优化对青年科技人才在决策咨询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重大科技项目中挑大梁、担重任。引导青年科技人才积极投身科技改革和成果转化新机制建设,推动创新成果向产业、企业转移转化,努力将更多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活动和效益。积极搭建高水平国际交流平台,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更广泛地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奖励体系。应鼓励指导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经费包干制、信用承诺制,做到不论资历、不设门槛,大胆赋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自主权,为其提供宽松的创造空间和容错空间。重点抓好评价考核等基础制度改革,根据自身职责、定位、使命构建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使青年科技人才不受科研压力、职称评选、经费使用等因素束缚,健全工作体系和配套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微生态,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能力。

优化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有关部门要树立人才是科技创新主体、人才是战略根基的意识,将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和常态化联系青年科技人才机制。采取适当方式提高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可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持续推进青年科技人才减负行动,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简化事务性工作流程,为青年科技人才将工作重心放在科技创新上提供支持。重视解决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的实际困难,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更多保障,最大限度地为青年科技人才加快成长和更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赵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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