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帅)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规范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我省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哪些项目属于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办法》明确,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是以省政府预算安排资金为主要来源且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省本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技术用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劳动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业项目。
代建如何理解?《办法》明确,代建是指由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负责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建设管理模式。除此之外,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确有必要的,也应实行代建。
另外,《办法》还明确了投资项目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项目实施程序、 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以及落实奖惩与监督机制等。其中,代建中心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工程质量优良、项目投资控制在核定投资概算范围内的,可按照规定给予代建中心奖励资金,未完成代建任务的,扣减代建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