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诫碑”安静伫立 本报记者 王秀清 摄 |
本报记者 李居正 王思俊
在被誉为“郑州一环”的东大街与城东路西北处,有块由汉白玉组成、金黄色笔触镌刻、仿造古时“乌头门”样式而打造的石碑——“李诫碑”,安静伫立于此。
清风拂过,夏木葳蕤。这里没有门庭若市般的拜谒,也没有庙堂之高的香火。然而,所有明清的古建之魂都能在他的著作《营造法式》中找寻共鸣。斯人已去,感怀常新,李诫及其著作在中国建筑史的长河中依旧熠熠生辉。
宦海历练 主持工程积累经验
李诫字明仲,北宋管城县(今郑州新郑)人。自元祐七年(1092年)起从事宫廷营造工作,历任将作监主簿、丞、少监等,官至将作监,监掌宫室、城郭、桥梁、舟车营缮事宜。
然而,一生为朝廷建筑事业奔波的李诫却未能“青史留名”。《宋史》中对于李诫的记载也仅有“命将作少监李诫,即城南门外相地营建外学,是为辟雍”,但他却自有传世巨作《营造法式》流传后世。
从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登基,李诫初入仕途,到崇宁二年(1103年)正月宋徽宗同意李诫将新《营造法式》以小字镂版颁行天下,他先后主持了五王邸、辟雍、尚书省、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城殿、开封府廨、太庙、钦慈太后佛寺等十余项重大工程。
在主持工程建造期间,李诫积累了大量建造经验,重编先前通行的元祐《法式》,并让《营造法式》成为“通行范本”。《营造法式》的颁布,成为古代建筑事业的“新一代之成规”,从此建筑者有其法、居住者安其居、贪腐者不易腐,“颁于列郡、海行天下”。
营造法式 古代官方施工标准
在李诫完成《营造法式》后,其著作在南宋时期却沉寂一时,直到1919年中国近现代政治家、(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