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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十项禁令”规范招生

本报讯(记者 王红 张勤)2024年“小升初”、中招即将启幕。为确保教育公平、杜绝违规招生,市教育局发布“十项严禁”纪律,为学校招生行为“划红线”,10部举报电话同步开启。

通知要求,招生期间,各学校要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具体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此外,市教育局明确要求,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小升初”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为强化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及市内九区教育部门分别公布了招生举报电话,建立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10部电话分别为:郑州市教育局86588056、中原区教育局67628064、二七区教育局61177731、金水区教育局60116615、管城回族区教育局66335546、惠济区教育局61170336、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67179076、经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66787255、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部61516923、航空港区教卫体局86199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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