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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零距离” 纪法教育“面对面”

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 王梦琪 通讯员 李淑婷)“聂某因醉酒驾驶被判处以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7月3日,党员聂某危险驾驶案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州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组织辖区各镇办(管区)、村(社区)党员干部80余人赴现场旁听庭审,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经过一个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各庭审环节,全面查明了案件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聂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在陈述环节,聂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我对不起家人,我不该酒驾醉驾,触犯了法律红线,造成这样的后果我很后悔。”被告人懊悔的泪水和发自肺腑的忏悔警醒令在场的每一名旁听人员感到唏嘘,内心受到强烈的触动,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这场庭审让我们直观地看到了醉驾的危害,极具冲击力,酒驾醉驾既是对社会的危害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身为党员干部更加要遵纪守法,杜绝酒驾醉驾。”走出庭审现场,旁听人员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

为深化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把庭审现场作为最生动、最直观的警示教育课堂,是郑州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

据了解,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始终坚持案件查办和以案促改一体谋划、同步推进,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常念“紧箍咒”、常敲“警示钟”,让党员干部“感同身受”,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同时,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围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既查办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又深挖严查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七个严查”为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

“一次旁听庭审胜过千次说教,我们将持续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与区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联动机制,分层分类分领域组织党员干部全景式‘直击’庭审全过程。”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经开区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探索警示教育新方法新路径,以“精准滴灌”充分激发党员干部“不想腐”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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