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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出生缺陷、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启动

本报讯(记者 王红)8月5日,记者从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获悉,为促进功能性出生缺陷、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早诊断、早治疗、持续性治疗,减轻困难患儿家庭医疗负担,符合条件患儿可根据病情实际申请3000元~30000元不等的专项医疗救助。

据介绍,功能性出生缺陷、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由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组织开展,这一救助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手段明确的功能性出生缺陷、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涉及神经外科相关的30多种疾病均在救助范围内。

按照规定,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年龄在 0岁~18 周岁(含)之间;临床诊断患有神经系统纳入救助范围的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救助病种共有31种;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明、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在郑大三附院神经外科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依据每个患儿的不同情况,救助标准也不同,其中,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患儿分3000元、5000元两档标准予以补助。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患儿将根据实际一次性给予 3000 元~30000 元不等的医疗费用补助。

政策规定,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2025年以前每名患儿最多可申请4次救助。上一次救助完成(指患儿收到救助金)后,可申请下一次救助(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按序排队)。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患儿,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包括:药费、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康复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申请医疗救助时,需由患儿法定监护人通过“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按要求提出申请,经初审、复审、基金会复核公示后,会为患儿拨付救助款项并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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