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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通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本报讯(记者 李娜 陶然)今年,国有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要保持一定比例,招收2024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023届招收人数。8月9日,省人社厅、教育厅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我省将采取系列措施,扎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符合条件可增人增资

根据《通知》,进一步优化校招、社招结构,以招收高校毕业生为主要方式补充国有企业人才资源,总体保持招收规模基本稳定,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持续优化国有企业人才结构紧密结合,有序提高理工科毕业生招录比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国有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要保持一定比例,招收2024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023届招收人数。

我省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2024年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同时,落实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运用直补快办模式,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鼓励国有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单位,提供更多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并按规定落实见习补贴政策。

科研助理岗位招收人数不低于去年

深度挖掘就业岗位方面,各国有企业要结合科技攻关、产业发展需要,聚焦人才需求量大的领域,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在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各类创新基地平台中,深入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科研助理岗位招收人数不低于2023年。

鼓励国有企业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发挥自身优势,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领域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项目和岗位,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相关政策。

坚决防止就业歧视行为

按照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根据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企业实习期限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坚决防止就业歧视行为。

国有企业还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随意毁约、解约、解聘高校毕业生,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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