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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 郑州市拟设50亿元工业母基金 设立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本报讯(记者 徐刚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郑州市财政局结合行业领域发展需要,起草了《郑州市工业母基金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郑州市工业母基金是市政府发起设立,引导社会资本主要投向成长期、成熟期企业项目的政府投资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总体原则,联合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重点产业链子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郑州市重点产业链发展,实施“基金招商”战略,全力助推重点产业链延链突破,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市工业母基金总规模50亿元,由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委托市投资集团发起设立并引入专业机构管理。其中,市级财政出资40亿元并分期列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按进度注入工业母基金。市投资集团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在基金投资期内筹集其余资金。

基金旨在支持郑州市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未来产业发展抢滩布局,以及郑州市重点产业链。重点投向智能终端、汽车制造、氢燃料电池、人工智能、元宇宙、现代食品、服装家居、装备制造、铝加工制品、智能传感器、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超硬材料、软件、无人机、机器人、卫星、算力、量子科技等产业领域。重点支持补链延链强链类产业链项目落地郑州,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工业企业上市,推动打造国家制造业高地。

市工信局对市工业母基金投资子基金和子基金投资项目提出投资方向,子基金返投郑州的项目选址须符合区县(市)“一县一主链”产业链发展方向。项目由子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并综合考量郑州市重点产业链布局自主筛选,也可由郑州市工信局按照本基金投资策略择优推荐。

基金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家和我省市政策限制类行业,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基金闲置资金只能投资银行存款、国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开展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母基金存续期限为15年,到期需延期的,报市政府常务会决策后执行。其中母基金退出期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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