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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咋补贴? 我市的政策来了!

本报讯(记者 成燕 孙婷婷)骑“小电电”出行,早已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重要选择。如今,电动车也可以旧换新了。9月27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持续推进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我市新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以助力消费者安全出行。

活动时间:本次活动时间为9月26日至12月31日,活动资金“先到先得,用完为止”。活动时间内,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郑州换购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立减补贴,即单个消费者消费2000元以内的,给予300元补贴;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补贴(即同一身份证只能使用1次)。

申请条件: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交售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为同一人,旧电动自行车需在本人名下;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应保持部件完整,含电池;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应完成车辆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自行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如何实施:“线下+线上”,分阶段助力消费者获得补贴。第一阶段为线下阶段,即26日至“郑好办”APP活动版块上线之日,消费者可选择前往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旧不限品牌),取得商家开具的回收证明后,提供个人信息,完成实名登记,填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获得补贴资格。消费者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以线上支付方式付款后,销售门店开具销售发票,消费者直接享受支付立减。

第二阶段为线上阶段,即“郑好办”APP活动版块上线之日至12月31日,消费者可选择通过“郑好办”以旧换新活动专区选择意向商家,前往商家交售旧电动自行车,商家回收确认后,获得补贴资格。消费者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为消费者开具购车发票。

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商家需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向商家拨付以后,由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1次补贴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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