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丽萍 杨柳)记者从河南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中原大工匠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计划每年遴选50名左右中原大工匠培育对象,开展系统化培育,并为每名中原大工匠培育对象安排5万元培育经费。
据悉,中原大工匠培育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过硬,有5年以上一线生产工作经历;践行精益求精、执着专注、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具有突出的技术技能素质,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上具有发展潜力。
中原大工匠培育对象培育期一般为1年。省总工会将以举办高级研修班、专题培训、创新项目攻关等方式开展培育,实现由工到匠、由匠到师。培育期满后,为完成培育任务并评价合格的培育对象颁发中原大工匠证书。
省总工会支持中原大工匠培育对象建立以其为领衔人的创新工作室,鼓励中原大工匠所在单位根据其实际能力水平核定薪酬待遇,推荐优秀的中原大工匠参加大国工匠培育对象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