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PDF版阅读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文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范思翔)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遵循《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基本原则,明确了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统筹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等方面要求。

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分类,《通知》明确,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业务用车等,原则上应当配备新能源汽车;用于环卫清洁、技术勘察、检验检测等用途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需要的,应当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所属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的统筹管理,在编制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时,明确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除因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特殊和无适配车型等情况外,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比例应当达到《“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明确的目标要求,以后按规定逐步提高。

《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调要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各部门、各单位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应当符合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通过社会化租赁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应当优先租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同时,《通知》还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2025-08-18,11677| 2025-08-17,11673| 2025-08-16,11669| 2025-08-15,11661| 2025-08-14,11653| 2025-08-13,11645| 2025-08-12,11637| 2025-08-11,11629| 2025-08-10,11625| 2025-08-09,11621| 2025-08-08,11613| 2025-08-07,11605| 2025-08-06,11597| 2025-08-05,11589| 2025-08-04,11581| 2025-08-03,11577| 2025-08-02,11573| 2025-08-01,11565| 2025-07-31,11557| 2025-07-30,11549| 2025-07-29,11541| 2025-07-28,11533| 2025-07-27,11529| 2025-07-26,11525| 2025-07-25,11517| 2025-07-24,11509| 2025-07-23,11501| 2025-07-22,11493| 2025-07-21,11485| 2025-07-20,11481|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