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4年11月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145元和140元。昨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
我省92号汽油每升7.44元,每升下调0.12元;95号汽油每升7.95元,每升下调0.13元。0号柴油每升7.08元,每升下调0.12元;-10号柴油每升7.50元,每升下调0.13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每吨9505元,95号汽油每吨10060元,0号柴油每吨7930元,-10号柴油每吨84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