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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本报讯(记者 孙雪苹)11月7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或配租,该局发布关于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告,面向郑州市征集符合条件的房源项目,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据了解,此次房源征集范围为郑州市内八区(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此次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对房源做出了相应要求。其中,房源类别应为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房源项目;项目区位应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备一定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保证;户型面积上,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可适当放宽;手续办理方面,需证件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此次征集报名渠道、报名方式主要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线上报名时,可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平台进行线上登记报名。线下可前往郑州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和百花路西南角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316房间)进行报名。

报名参与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销售证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参与征集房源项目明细表,包括地址、项目名称、套数、面积等;开发建设项目成本结算表;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公司内部未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的承诺书;根据系统要求提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其他事项。

据了解,此次房源收购主体为河南铁建投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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