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依法对司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本报讯(记者 任思领 文 周甬 图)城市快速路作为城市车辆快速通行的道路大动脉,对于提高城市通勤效率,构建城市交通网具有重要作用。为保证道路车辆行车安全,郑州全市范围内高架道路禁止货车通行,但总有一些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大货车、大客车在高架上行驶。对此,郑州交警一直在全天候治理。
11月12日21时,记者跟随郑州交警十三支队执勤民警,对南四环、南三环、西四环、陇海快速路、中州大道、农业快速路、京广快速路等多条城市主要高架道路进行巡查。
正值雨夜,高架桥上车流往来不绝,雨水在车轮下四处飞溅。为不给道路交通增加压力,民警采取动态巡逻的方法严查高架上的大货车。民警从南四环出发一路行驶,21时22分,在进入西四环(须水街道路段)后不久,前方便出现一辆满载的大货车。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货车司机靠边停车,查看车辆信息后,民警告知该司机,郑州市内所有高架不允许货车通行的相关规定,随后对司机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除此之外,执勤民警还在京广快速路(连云路段)等路段发现违规上高架行驶的大货车,并依法对违法司机作出处罚。
为何货车不被允许上高架?郑州交警十三支队三大队队长李延洲介绍,由于货车自身重量较大,长期行驶会对桥梁结构和使用寿命造成影响。另外,由于货车自身载重的原因,行驶速度较慢,有时会扰乱整个快速路的通行。因此,在高架桥的入口处,一般都会设置较为明显的禁止货车通行的标志。除在入口处,高架道路上也会设置提示牌。但是,一些司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在晚上驾驶货车上高架。这不仅是对自身行车安全的不负责,也是对其他正常行驶车辆的安全不负责。
在十三支队民警的日常动态巡逻中,一晚上行驶距离在200公里左右,巡查面积覆盖全市范围内的高架道路。尤其是在夜间时段,常态化、高频次巡查防控已成日常,将高压严查货车上高架的违法行为常态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畅通郑州道路注入持续力量。
据统计,10月份以来,十三支队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43起,其中大型货车违法上高架265起,大客车违法上高架34起,摩托车89起,非机动车336起,其他41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