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办法》要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提升临床医疗服务水平为重点,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示范和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疾病防控与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西医协同等方面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与省级医学中心共同构建高水平医疗服务网络,带动提升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有效减少跨省看病就医。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依托医院是省内具有较高水平医学资源的三级医院,符合相应专业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相应专业类别的临床诊疗水平在区域内领先,达到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及以上中医优势专科或省级及以上妇幼保健特色专科,临床专科能力评估位居区域内前列,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B以上或“省考”排名前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