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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

本报讯(记者 王红)2025年1月1日起,我省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简称按病种付费)管理。这是记者昨日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得的消息。

省医保局要求,全省要全面有序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具体来说,2025年1月起,各统筹地区要将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这一举措旨在促进分级诊疗,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

新政启动施行后,医保支付各环节流程该如何结算?省医保局明确规定: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就医地医保支付政策。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时,要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住院费用符合当地按病种付费范围的,执行就医地按病种付费规定,做到应结尽结。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郑州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执行郑州市的按病种付费政策,其中驻郑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由省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结算,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由郑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结算。各统筹地区(含省直)域外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所在地按病种付费政策,由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结算。

为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全省各地要强化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审核。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结算费用纳入审核范围,审核标准与流程同本地按病种付费要求一致。要建立初审、复审两级审核制度,对初审通过的费用随机抽查进行复审,审核发现的违规费用追溯冲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费用。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履约考核范围,及时更新完善履行协议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运行分析监测,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监督管理,就医地医保部门要把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直接结算作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的工作内容,积极与参保地医保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参保地对直接结算及手工报销中的疑似违规费用、参保人欺诈骗保行为等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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