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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科贷与郑好融“融合”助力郑州申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本报讯(记者 董艳竹)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郑科贷与郑好融融合实施方案》,我市将汇集公共数据利用创新积分等政策工具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创新画像,引导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及服务,推动“郑科贷”业务与“郑好融”业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郑科贷”业务提质扩面增效,做大做强做优“郑科贷”品牌,助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建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郑科贷”与“郑好融”融合发展,将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对存量业务、新增业务进行管理。“郑科贷”业务运营管理机构由郑州市科技金融与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变更为郑州郑好融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郑科贷”业务的备案由郑州市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变更到郑州市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施。

运营管理机构变更同时,“郑科贷”业务风险准备金由郑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同步划转至郑好融征信,由郑好融征信专户存放、专项管理。根据合作银行“郑科贷”业务规模,实行动态管理,准备金的划转由郑好融征信提出申请,市科技局审核后执行。

运营管理经费方面,郑好融征信负责提出“郑科贷”业务委托运营管理费年度预算,原则上每年预算总额不超过准备金规模的1%,主要用于人员开支、各项审计支出及其他管理相关工作经费。年度预算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核,提交市政府批准后,在准备金中统筹安排,优先使用利息收入支付。

存量业务管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存量风险贷款、存量业务新增风险贷款实行台账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运营管理机构及时受理合作银行、合作融资担保公司的补偿申请。郑好融征信督促合作机构做好风险贷款的追偿和处置相关工作,追回的资金及时完成核销、回收等工作。

新增业务管理方面,通过“郑好融”平台备案的“郑科贷”业务作为新增业务管理(含存量业务续作),按照企业自主申请、合作机构独立审核、系统自动备案原则开展业务,运营管理机构定期汇总报市科技局。

补偿标准按照贷款类型分为银行直贷类贷款和担保类贷款,采取差异化风险分担模式。

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实施方案》提出,对于发生损失的“郑科贷”业务,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本方案已履行职责,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不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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