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PDF版阅读

《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起施行 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解读有关问题

本报讯(记者 张玉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就《规定》如何制定推行等问题进行解读。

据介绍,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不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制定《规定》强化、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被纳入2024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坚持问题导向。整个《规定》不分章节,只有24条。如,在此次立法中既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概念和内涵,还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点履行的相关职责。

责任精准细化。以精准制度设计明确、细化、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方面,《规定》紧密衔接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新部署新要求;另一方面,在立法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予以明晰,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可行性、操作性。

统筹发展与安全。《规定》采取推动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重点监督检查等方式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事故隐患,以高质量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通过立法方式推动建立、完善该机制,形成了对事故隐患从发现报告到核查消除、奖励推动的良性循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提高全省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省安委会将对《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将《规定》纳入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必修课,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企业培训教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规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把《规定》的宣传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动员社会公众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使《规定》真正在生产经营单位落地、落细、落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持续提升本质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5-09-21,11998| 2025-09-20,11994| 2025-09-19,11986| 2025-09-18,11970| 2025-09-17,11962| 2025-09-16,11954| 2025-09-15,11946| 2025-09-14,11942| 2025-09-13,11938| 2025-09-12,11930| 2025-09-11,11918| 2025-09-10,11910| 2025-09-09,11902| 2025-09-08,11894| 2025-09-07,11890| 2025-09-06,11886| 2025-09-05,11875| 2025-09-04,11860| 2025-09-03,11852| 2025-09-02,11844| 2025-09-01,11828| 2025-08-31,11824| 2025-08-30,11820| 2025-08-29,11812| 2025-08-28,11796| 2025-08-27,11788| 2025-08-26,11780| 2025-08-25,11764| 2025-08-24,11760| 2025-08-23,11732|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