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PDF版阅读

坚决治理“一包了之” 集中用餐单位 食品安全监管新规出台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 赵文君)记者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社会关注程度高,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专门、单独制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重要手段。

坚决治理“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的现象,《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集中用餐单位供餐方式概括为单位食堂自营、委托承包经营、从供餐单位订餐三种,委托承包经营的单位食堂,单位、单位食堂、承包方都应按照规定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规定》还强调学校食堂责任,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情况做了细分。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要求也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同时,《规定》提出“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符合一定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委托承包经营的,学校、幼儿园自身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进一步夯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25-11-16,12371| 2025-11-15,12363| 2025-11-14,12355| 2025-11-13,12343| 2025-11-12,12335| 2025-11-11,12327| 2025-11-10,12319| 2025-11-09,12315| 2025-11-08,12308| 2025-11-07,12300| 2025-11-06,12288| 2025-11-05,12280| 2025-11-04,12272| 2025-11-03,12264| 2025-11-02,12260| 2025-11-01,12256| 2025-10-31,12248| 2025-10-30,12236| 2025-10-29,12214| 2025-10-28,12206| 2025-10-27,12198| 2025-10-26,12194| 2025-10-25,12190| 2025-10-24,12182| 2025-10-23,12170| 2025-10-22,12162| 2025-10-21,12154| 2025-10-20,12146| 2025-10-19,12142| 2025-10-18,12138|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