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韦耀星 季连杰)“捕风捉影的举报和无中生有的诬告,不仅增加监督执纪工作成本,更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诬告陷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近日,在澄清正名会上,上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把实施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为受到错告、诬告的4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帮助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彰显出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的有机统一。
拓宽渠道,排查线索。该区纪委监委建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各案件承办室组成的综合研判机制,对重复异常检举控告进行全面排查,对核查是否到位、证据链是否形成闭环、是否符合澄清条件等严加把关,推动澄清正名精准化规范化。
协同配合,严厉查处。根据“归口处理,分级负责”原则,不断强化与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明确权限职责分工,优化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精准研判、精准打击,形成强大执行合力。
实事求是,澄清正名。该区纪委监委采取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遭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避免因受诬告、误告、不实举报等影响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为干部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