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淑杰
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代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其核心在于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革除积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党员干部的作风表现具有全天候、全场景特征,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不仅关乎个人形象,更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与政治生态,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正视当前监督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构建立体式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一、八小时以外监督是作风建设的应有之义
1.党性修养的全天候要求。对党员干部来说,八小时以内的履职行为是党性的“主战场”,而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则是党性的“试金石”,管好自己,则安全无虞;放纵自己,则危险在即。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许多干部的堕落始于八小时以外的失守。因此,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实质是党性修养的全天候要求。
2.权力监督的全周期逻辑。领导干部掌握的公共权力具有“全天候”属性,其八小时以外的社会交往可能与职权形成利益勾连。例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表面上看是“私人社交”“礼尚往来”,实则可能隐含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潜在风险。因此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以外,是扎紧权力监督笼子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全周期治理思维。
3.群众路线的全方位实践。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表现,直接影响群众对党的形象认知。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八小时内“正襟危坐”,八小时外“放飞自我”。群众往往通过干部的日常细节判断党风政风,八小时以外的“小节”失守,必然导致群众信任的“大堤”溃塌。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党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二、八小时以外监督的现实难点与堵点
1.监督边界的模糊性与复杂性。八小时以外属于私人领域,监督容易面临“法纪尺度”与“个人隐私”的平衡难题,导致监督主体面临“不敢监、不会监、不好监”的困境,这对监督者的政策水平与精准识别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监督主体的单一性与局限性。传统监督模式以党内监督为主,一方面,监督主体难以实时掌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轨迹,导致“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另一方面,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社会力量尚未充分激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待提升。
3.监督手段的滞后性与低效性。当前,八小时以外监督仍以传统手段为主,如谈心谈话、个人事项报告等,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应用不足,传统监督手段难以有效覆盖新场景、新问题,导致监督效能低下。
三、积极构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立体防线
1.扎紧织密监督制度笼子。一是细化行为规范清单。结合新时代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可以制定《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划定“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纪律红线。二是切实压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建立“单位—家庭—社会”协同监督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婚丧嫁娶、出国出境、参与高消费活动等情况及时报备,强化组织监管。三是对八小时以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党组织教育管理责任,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2.提升党员干部的自律自觉。一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深刻认识“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破除“八小时以外是私人领地”的错误观念。二是加强新时代家风建设。通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举办家属廉政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以良好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三是培育健康生活情趣。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鼓励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健康活动,远离低级趣味。
3.创新建立监督方式方法。一是构建数字化监督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分析干部消费记录、出行轨迹、社交网络等数据,对党员干部大额消费等异常行为进行自动预警,实现从“被动查”到“主动防”的转变。二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媒体曝光典型问题,形成社会监督合力。三是推行“八小时以外”察访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突击检查,重点察访酒店、娱乐场所等区域,严查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形成震慑。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本质上讲,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不是对干部人身自由的约束限制,而是对干部成长的保护。唯有将制度约束的刚性、思想自觉的柔性与科技监督的韧性有机结合,构建全时段、全方位、全要素的监督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纸面”到“地面”的落地生根,以优良作风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作者单位:中共郑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