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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全程可视化
《办法》明确,省应急管理厅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统一管理各类举报事项,在接收举报事项后,按照监管职责分转至同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或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核查处理。负责核查处理的部门应当首先对举报事项进行初步核查,明确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再根据初步核查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处理。核查处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
“《办法》修订后,各有关部门统一平台、统一标准、步调一致,合力发挥将更加充分。”省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通过“扫一扫”,即可快速获取常见的举报情形清单并实时跟踪所举报事项的核查、奖励进度,实现举报奖励全程可视化,大大增强了群众参与感知度,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有效提升举报监督的质效。
鼓励一线员工举报企业内部隐患
为鼓励一线员工举报企业内部隐患,营造出浓厚的社会监督、群众共治的良好氛围,今年河南省安委办将结合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隐患辨识科普、消除隐患演练、安全隐患曝光、安全隐患举报五项行动,与此同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围绕“豫安同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安全宣传、查找隐患、应急科普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
“希望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有力提升政策文件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从制度设计层面为‘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提供坚实保障,致力打造‘查实即奖、应奖尽奖、可感度高、可及性强’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在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社会共治中的作用。”该负责人说道。
闭环管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信息
《办法》提出,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线索,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负责举报接收、转办、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信息,符合《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情形》的,最低奖励1000元;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最低奖励3000元。具体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社会宣传,联合财政、住建、交通、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强化各项工作举措,实现举报接收、转办、受理、核查、奖励等闭环管理,实行快查快奖,积极落实资金保障,奖金直接发放至举报人银行账户,缩短奖励兑付周期,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构筑强大的安全生产人民防线。”省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做好举报数据的统计分析“参谋部”作用,综合研判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