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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遴选化妆品专家库专家

本报讯(记者 李爱琴)7月23日,记者从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化妆品科学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化妆品研发、生产、风险防控、标准体系建设及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智囊作用,该局发布公告,遴选专家组建化妆品专家库。

遴选范围为在化妆品相关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医疗机构等中从事化妆品技术审评、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或产品研发、原料研究、安全评价、功效评价、标准研究、监管科学研究、临床医学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化妆品法规政策研究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

遴选条件为具有化妆品专业、化工专业或药学、医学、化学、生物工程、毒理学、微生物学、材料学、法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化妆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监管政策及行业发展动态,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专业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国管专家、中原学者、二级教授以上资深专家、学术带头人等年龄可适当放宽)等。

在专业领域及资历方面,要求具有较深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强,在本行业、本系统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取得副高以上职务或相应职级,且至少从事以下领域之一:化妆品(或原料)研发或功效评价;化妆品生产工艺技术开发、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化妆品检验检测或安全性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或安全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化妆品(或原料)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化妆品政策法规、监管科学研究;其他化妆品相关的专业领域。

专家库专家职责,主要为化妆品监管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和政策咨询,承担相关课题研究和评估论证等工作;为化妆品规范性文件、政策举措、制度文件等的起草、修订等提供咨询意见;为化妆品技术审评、监督检查、标准规范制修订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为化妆品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参考;参与化妆品安全普法科普宣传活动;聘任机关安排的其他化妆品相关工作。

参选人员可填写《河南省化妆品专家库专家报名表》,经单位盖章后,于8月15日前连同有关证明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huazhuangpinjg@163.com。省药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核,并对实质性审核合格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颁发聘书,录入“河南省化妆品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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