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PDF版阅读

河南出台20条举措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本报讯(记者 李娜)用满满当当20条“真金白银”的举措,为河南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足足的“保障”——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对此工作进行部署。

实行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揭榜挂帅”

支持创新型企业凝练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每年公开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100项以上,借助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力争突破重点产业链群关键核心技术200项以上,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同时,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按国家拨付经费的3%~5%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6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补不超过500万元。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企业承担省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单个项目省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单个重点研发专项不低于100万元,单个科技攻关项目10万元。

壮大创新型企业队伍

我省将梯次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年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支持。

对省级以上孵化载体实施奖补政策,将载体升级、评价考核和孵化绩效等因素作为主要衡量指标,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组织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精准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创新发展,对在全国、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根据《措施》,我省将高质量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加快实现营收1亿元以上企业有研发机构、5亿元以上企业有标志性研发成果、10亿元以上企业有创新联合体、100亿元以上企业成为科技领军企业。依据上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完成情况,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航空港区分级分档给予工作奖补。

还将加强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财政补助。对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且占比高、增速快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分档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由其自主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对研发经费投入前200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跟踪服务,集中项目、平台、人才等相关资源进行支持。

鼓励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联合体,对运行成效好的创新联合体给予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争创国家创新平台

对企业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资金持续支持。

对首次命名的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每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各类省级创新平台。对企业建设的省级研发平台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引进高校创新资源,共建研发平台。

畅通人才交流渠道

科技人才,这里有一揽子好消息——

对科技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入选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给予个人一次性100万元资金支持。对企业科研人员入选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和中原学者工作站,对绩效评估优秀的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建的中原学者工作站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金支持。

优化“编制待遇在高校院所,工作在企业一线”的科技人才靶向服务模式,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一线有序流动,给予“科技副总”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申报下一年度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

助力科研成果转化

在豫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按其实际到账的技术交易额分类分档进行支持,每年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建设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省概念验证中心和省中试基地,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依据推进成果转化实际收入等绩效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

完善科技金融体系

打造科技金融创新生态。推广应用创新积分制度。引导保险机构开发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市场应用、科创出海、科技人才等科技保险产品,给予参保科技企业30%的保费补贴,每年不超过20万元。

筛选一批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优质企业作为省重点上市培育企业,力争科技企业占省重点上市培育企业比例不低于70%。

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环境

我省将持续完善“企业+行业+院校”“三三制”决策机制,在科技规划编制、指南编制、项目评审、奖励评价、政策咨询中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吸纳更多科技型骨干企业专家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决策与管理,科技专家库中的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30%。

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企业获奖团队予以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每项奖补1000万元、一等奖每项奖补20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补100万元,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每项奖励100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5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30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20万元。

支持企业使用共享的大型科研设施、仪器,通过科技创新券对使用企业给予30%的补助,每年最高50万元。

2025-09-06,11886| 2025-09-05,11875| 2025-09-04,11860| 2025-09-03,11852| 2025-09-02,11844| 2025-09-01,11828| 2025-08-31,11824| 2025-08-30,11820| 2025-08-29,11812| 2025-08-28,11796| 2025-08-27,11788| 2025-08-26,11780| 2025-08-25,11764| 2025-08-24,11760| 2025-08-23,11732| 2025-08-22,11772| 2025-08-21,11716| 2025-08-20,11708| 2025-08-19,11700| 2025-08-18,11677| 2025-08-17,11673| 2025-08-16,11669| 2025-08-15,11661| 2025-08-14,11653| 2025-08-13,11645| 2025-08-12,11637| 2025-08-11,11629| 2025-08-10,11625| 2025-08-09,11621| 2025-08-08,11613|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