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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才和优秀企业引育力度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措施》强调,我省将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支持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领域高精尖稀缺人才,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和服务保障。加大对企业人工智能核心骨干人才的支持力度,对年薪100万元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研发经验的,可认定为省级领军人才;对40岁以下年薪50万以上且具有3年以上研发经验的,可认定为省级青年人才。
大力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对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研发推广具身智能机器人、AI手机、AI电脑、视听终端、车载终端等人工智能终端产品。鼓励各地政府和园区搭建产品试产、新品导入等服务平台,促进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小批量、敏捷化验证和试产。
设立30亿元规模产业基金
根据《措施》,我省还将建设创新生态社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打造人工智能创新生态社区,鼓励各地对投入运营的人工智能创新生态社区,根据孵化成效、运营情况等,给予房租减免、算力补贴等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聚焦人工智能领域主办或承办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好、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端展会、论坛、大赛等,对经报备同意在我省主办的活动,鼓励举办地政府给予活动主办方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50%的资金奖励。
同时,开展多元投融资服务。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满足人工智能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