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一组数据印证了互认工作的含金量:截至目前,郑州市有7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入省、市一体化医检互认平台,其中44家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部接入;累计完成检查检验互认297万次,为患者减少医疗费用支出8794万元,有效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不过,政策推行过程中,不同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标准不一、水平不一,如何保障医疗质量,让结果能互认、敢互认?医改惠民背后,有大量“看不见”的基础支撑。
近年来,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断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立检查检验结果数据库、“数字影像”或“影像云”等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区域内跨机构共享调阅。目前,郑州市医检互认项目已达330项,提前完成国家2025年底前互认项目超200项、2027年底前超300项的目标要求。
医检互认并非“一刀切”
统计显示,目前全市330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中,检验项目140项,涵盖生化、免疫等常规检测;检查项目190项,包括胸部CT、脊柱DR等影像诊断。通过医检互认平台,这些数据可在医疗系统“一单通行”。
当然,结合医学专业的特殊性,在实际诊疗过程中,有的患者因外伤、急性病等,病情变化快,即使前期做过检查,为确保医疗安全,也仍然需要重新检查。
为充分保障医疗安全,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实际设定了10种可以不互认的情形。例如,“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可以不予互认。也就是说,医检互认并不是“一刀切”,必须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为首要前提条件,避免产生医疗纠纷、引起医患矛盾。
按照郑州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攻坚工作方案》部署,到今年底,我市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检查检验项目互认,扩大参与互认医疗机构数量,推动医检互认平台功能应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院、跨时空调取。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间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