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记者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排污许可证,郑州市将在部分区域实施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试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该局网站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试点范围为我市已编制规划环评并通过审查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参与试点的排污单位应该合法合规经营,信用良好。
对于纳入试点并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两证合一”,审批部门对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同步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两证合一”由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含开发区、中牟新区)、市分局审批的,“两证合一” 办理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其中环评文件由分局审批的,向项目所在地分局提出环评审批申请,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排污许可申请。
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涉新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以及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两高”、印染、电镀、皮革、造纸等行业和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不纳入试点。
11月13日前,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致电0371-67189283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zzkaifachu@163.com)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