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赵文君
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食品安全法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同时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要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8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今年再度“小切口”修法,针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作出完善。
报告介绍,今年5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这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四次执法检查。
在此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深入食品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学校、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和场所认真开展检查,随机抽查社区食堂、职工食堂、早市、夜市等,并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进行暗访,全面系统地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同时,在扎实调研基础上突出检查重点,在实地检查中进一步聚焦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网络餐饮等新业态食品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报告指出,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贯彻实施法律规定,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近五年来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高位。从检查的情况看,食品安全法实施成效显著,为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孩子们的“盘中餐”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报告指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加强。全国93.1%的中小学建立了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参与重大事项监督。全国16万余名责任督学每月进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导。畅通师生食品安全问题反映渠道,建立问题办理机制。截至2024年底,各地共投入103亿元改善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提高至98.5%。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