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 安欣欣)11月27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全市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资源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资源线索,旨在切实摸清郑州历史文化资源“家底”,筑牢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工作根基。此次征集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本次线索征集范围覆盖郑州市全域范围,包含各开发区、区县(市),以历史上都城、府城、州城、县城所在的老城区、老镇区为重点调查范围,以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租界、工矿等区域为补充,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实事求是,在各开发区、区县(市)域内重点征集(涵盖但不限于)以下五类线索:
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提供线索时,线索提供者应提供线索具体位置,包括开发区、区县(市)街道、路段、社区周边或门牌号等;(下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