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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立法”,让公共健康有法可依

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人注意到,《条例》在“普及健康生活”这一章节中,专门突出了体重管理,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促进居民科学管理体重。

于是,有网友调侃:“现在连体重都要立法管了?”但仔细一想就会发现,即使望文生义,也不可能把“全民健康促进”简单等同为“体重管理”。《条例》的目标是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全民健康,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推行健康影响评估、发展健康产业、强化数智健康等七个方面。

舆论之所以会迅速聚焦到“体重”二字上,是一种复杂的情绪投射:既有调侃和自嘲,也有真实而具体的焦虑。

在追求个体生活质量的过程中,超重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它一头连着个人形象和社交压力,另一头连着身体感受、疾病风险乃至未来的医疗账单。而肥胖人群的增加,带来的不只是个体层面的烦恼,从公共医疗支出、慢性病防控到劳动能力与人口健康结构,体重问题是公共健康必须正视的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体重管理年”活动方案,就是在向公众强调慢病防控前移的概念,将体重问题明确纳入公共健康治理的整体框架。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立法将体重管理纳入其中并不突兀。

法律的真正着眼点,仍然是在公共环境和制度的建设上,《条例》并没有要求居民“必须怎么吃、必须怎么瘦”,换句话说,不必担心立法是对个人生活方式管头管脚。它把重点放在营养状况监测、重点人群干预、营养师配置和培训,提高饮食决策的专业性上;通过低盐、低脂、低糖食品的生产、标识和专区设置,降低公众获取健康饮食信息的门槛,让选择更科学;在运动方面,《条例》着力解决的是“没地方运动、不会科学运动”的现实问题,通过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推动学校和高校体育场地开放,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同时,引入健康积分等激励机制,也体现了治理思路的转变——不再只靠提醒和说教,而是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健康管理。

尽管个体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但公共服务有没有为健康生活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撑,才是法律要回应的问题。当然,现实挑战依然存在。《条例》能不能落地;专业资源能不能下沉;健康促进会不会异化为形式主义;公众会不会在“体重管理”的语境中产生新的压力等,都需要在执行中不断校准。

法律既不能越界干预私人生活,也不能在执行中走向空转;既要看到个体差异,也要守住公共责任。如果这部《条例》能够让人们的健康生活少一些焦虑、多一些支持,少一些被市场裹挟的盲目尝试、多一些可依赖的公共服务,少一些高昂的医疗开支、多一些高回报的健康投入,那么,这样的立法,也就真正走到了它该去的方向。 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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