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第71号、第72号、第73号主席令。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赵乐际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刘奇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习近平、李强、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出席代表2878人,出席2762人,缺席11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下午3时,赵乐际宣布会议开始。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202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同意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规划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中央预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
随后,赵乐际发表讲话。他说,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严格依法办事,形成广泛共识,是一次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团结奋进的大会。
赵乐际指出,各位代表肩负党和人民重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审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等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预算,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会议成果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彰显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与时俱进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的坚定信心和磅礴力量。 (下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