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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开征求政策意见
全链条支持城市更新

本报讯(记者 孙雪苹)4月17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告,征求《全链条支持城市更新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据悉,该政策的起草旨在进一步畅通规划、用地、建设、运营全链条政策,系统破解城市更新中的堵点难点,打通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征求意见稿》共计20项具体政策,其中提到:

商服用地、工矿用地上的存量建筑可整体或局部临时转为公服、商业、市政设施等使用。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存量建筑功能临时转换的正面清单。

倡导土地混合利用。单一宗地可在符合《国有建设用地混合、兼容利用正负面清单》的前提下规划兼容用途,兼容用途(除配套设施外)计容建筑面积应小于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空闲土地利用方面,对于难以独立开发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地块,可协议出让给相邻土地使用权人,与相邻地块统筹核定规划指标。规划指标核定方面,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等底线前提下,老旧小区增设楼梯、电梯、公共走廊、无障碍设施、休憩设施、风道、外墙保温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等必要附属设施的,其新增建筑量不计入规划容积率,免于办理规划许可。

在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为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对于业主有更新需求或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如业主有集资意愿,可以小区或楼栋为单位,由业主向当地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或县政府同意后进行拆除重建。

同时,鼓励公园绿地复合利用,鼓励已建成投用的公园绿地,在功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休闲游憩、商业餐饮等配套建筑,营造更多大众消费场景。

在资金方面,提出加大支持力度,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提供长周期、低利率信贷支持。鼓励社会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地方政府可结合更新目标积极与社会主体磋商,通过政府收储再出让、二级市场转让、联营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城市更新建设。

社会各界的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6年5月17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

电子邮箱:guihuaju1016@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省自然资源厅1016房间(请在信封注明“全链条支持城市更新的若干政策”)

邮编:450016

传真:0371-6810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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