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艳竹)4月1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建立郑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提出郑州将加快建立城镇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房屋安全体检制度和房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全面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居民生活居住品质。
试点先行:首批聚焦老旧房屋与城市更新项目
“三项制度”是指城镇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城镇房屋安全体检制度和城镇房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将房屋安全体检作为实施管理、维修、更新等工作的先决条件,坚持“先体检、后更新”,以体检发现的安全隐患为核心导向,精准定位房屋养护、修复与提升的重点,推动建立“体检发现问题、评估安全风险、维修更新治理、实现长效健康”的闭环管理机制。
同时,着力探索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在资金筹集、运行模式、监管体系、激励措施、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极开拓,全面提升房屋安全风险的预防、管控与治理能力,推动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三项制度”实施范围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其他区县(市)参照实施。根据我市实际,将住宅类城市更新项目及市内五区老旧房屋较多的办事处作为首批房屋体检工作试点。后续根据试点成效有序扩大实施范围。
具体实施任务上,我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实施意见》明确,增量房屋严格按照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要求,强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存量房屋聚焦房龄30年以上城镇房屋的安全保障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安全。依托郑州市房屋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动城镇房屋数字化管理应用,为“三项制度”工作提供数智支撑。 (下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