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发挥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智慧岛”的核心载体作用,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育成体系,为更多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优质创新孵化服务。鼓励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企业高管、机构投资人、海外留学人员等开展前沿技术、硬科技创业,鼓励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并购、内生裂变、业务分离、公司分拆等方式设立新企业。
精准施策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外因通过内因发挥作用,科技型企的快速成长关键还在于提升企业自身创新能力。
《行动方案》明确,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研发攻关,常态化实施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且占比不低于80%。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联合体,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鼓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企业出资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校企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推行“产业教授”“科技副总”互派双挂。支持企业以股权激励等形式引进和培育高水平人才团队,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企业人才梯队。持续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系统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支持建设技术转移机构,打造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龙子湖科创路演等品牌活动,加强技术经理人培训和管理。加快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聚焦早期成果验证转化,注重对种子期企业识别和挖掘。探索开展专利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试点,试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拨投结合”创新改革。
全面护航高标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蓝图已绘就,关键在落实,《行动方案》要求,全周期护航,全方位保障,让企业发展没有后顾之忧。
发挥企业技术创新决策主体作用,健全“产业立题、企业出题、人才答题、科技解题”协同机制,完善“企业+行业+院校”“三三制”决策机制,定期向企业开展问计咨询,吸纳更多企业专家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决策与管理,科技专家库中的企业专家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促进企业培育“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有效结合,在全省加快实现营收1亿元以上企业有研发机构、5亿元以上企业有标志性研发成果、10亿元以上企业有创新联合体,支持100亿元以上企业全力发展成为科技领军企业。
提升科技金融服务企业支撑能力,建立完善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为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融资对接赋能。优化“科技贷”“专精特新贷”业务,提升银行支持服务科创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发展科技保险业务,分散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
推动科技资源和应用场景开放应用,鼓励高校院所为企业开放各类科研平台和仪器设备,降低企业研发设施投入门槛。支持建设一批重大示范应用场景,鼓励各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发布一批应用场景清单,加速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应用。加大政府采购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研发应用。
